关于承载着礼制观念的华夏衣冠文化代表—“华服”(4)
(中国传统剪纸吉祥图案及寓意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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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权衡各方利弊后,《服制条例》终于在1912年10月出台。此条例对礼服采取了形制和材料上的双重折中策略:礼服分中西两式。西式礼服以呢羽等材料为之,中式礼服以丝缎等材料为之。

当时颁布的男女礼服如下:男子礼服分大礼服和常礼服。大礼服即西方的礼服,有昼晚之分。昼服长与膝齐,袖与手脉齐,前对襟,后下端开衩,用黑色。晚礼服似西式的燕尾服。而后摆呈圆形。穿大礼服要戴高而平顶的有檐帽子。

常礼服两件:一种为西式,其形制与大礼服类似,惟戴较低而有檐的圆顶帽;另一种为传统的长袍马褂,均黑色,料用丝、毛织品或棉、麻织品。女子礼服一式,是齐领对襟长上衣,下服打褶长裙,俗称百褶裙。最具颠覆性的是,民国礼服贯彻了平等的原则,官员统一着装。服装不再有标示等级的功能。

最能体现民国时代精神的服装莫过于中山装和旗袍。这两种兼有礼仪性和实用性的服装,是西风东渐在服饰上的表现。

中山装的由来有几种不同的说法,比较通行的说法有两种:其一为日本学生装,另一种说法是来源于西式军装。众所周知的是,孙中山先生对于中山装的创制和倡导功不可没。

中山装体现了中西合璧的理念:中山装的四个口袋代表“礼、义、廉、耻”四大美德;门襟上的5个纽扣代表国家行使的五权——行政、司法、立法、考试、监察;袖口的3粒纽扣则寓示三民主义——民族、民权、民生。中山装是民国服饰创新的一个成功案例。

改良旗袍是民国服饰创新的又一个成功案例。旗袍,原是一种典型的满服。清末的旗袍宽大,平直,衣长至足。进入民国后,旗袍借鉴西洋立体剪裁技术,打破了原来无“省”的裁法(“省”是服装制作中对余量部分的一种处理形式),从而突出腰身(中国传统剪纸吉祥图案及寓意),下端两侧开衩,充分显出女性躯体的曲线之美。旗袍,成为民国女性最有代表性的服装。

也许是对服饰过于西化的一次“反拨”,民国十八年(1929年),民国政府重新颁布《民国服制条例》,取消了欧式燕尾服,对国民礼服进行了调整:男式为蓝袍和黑褂。女式为蓝袍和蓝衣、黑裙两种款式。又规定男公务员的制服是齐领、对襟、三个暗袋的短装。女公务员制服为蓝袍。此外,男女因国际关系服用礼服时,需采用国际通用礼服。1936年,民国政府又颁布了《服饰修正条例草案》,为了纪念孙中山先生,将中山装强调为男子公务员制服,自此中山装逐渐被推广开来。而“华服”及其代表的传统服饰制度真正成了“过去式”。

1949年后,中国政府没有颁布服饰制度,这时的服装,已为人熟知。让人重新感受到华服热风的,是2014年11月在北京召开的APEC会议(亚太经济合作会议),与会的领导人穿着设计师们精心制作的中式服装(中国传统剪纸吉祥图案及寓意),让国人产生浓厚的兴趣。尤其是“新中装”的叫法,让人联想到近些年多次引起争论的“国服”。

据参与会服定名的专家回忆,当时讨论了很久才定名为‘新中装’。还有人提出另外的方案。比如‘中华礼仪服’‘唐装’。还有人根据它的纹样命名为‘海水江崖服’,根据款式命名为‘立领对襟服’。无论叫什么,都是把它定义为一种礼服而不是国服。

历代虽有冠服制度,但其实并没有“国服”这种专门的称谓,所谓“国服”,是现代中国在现阶段提出的。现在如果有“国服”的话,那也应该更多是一种礼仪服装的概念,而不是古代“等级制度”的再现。

但是,无论是礼仪内涵还是等级制度,在今天中国,二者都没有生存土壤,华服也就失去了实用价值。所谓皮之不存,毛之焉附。而服装的文化内涵及制作工艺也将随之散佚。这不能不说是件令人惋惜的事情。

中国的传统服饰曾因承载沉重的“礼制”而让人喘不过气来,而今天,当“礼制”被完全摒弃时,又显出意义缺失的轻飘。或许结局竟会是濒临消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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